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6月2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辉为咸宁市副市长;
程朝阳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萍为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鹏为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葛思源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振的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黄四生的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爱民的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郑继伟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柳丹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亚明的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郑华成的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斌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杰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继伟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一审:余惠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