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高考考点对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制

2026-06-05 14:16

(云上咸宁编辑报道)为了维护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咸宁市高考考点低空空域安全及地面秩序,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性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空域管控时间

2026年6月7日-9日6:30分至18:30分。

二、临时管控区域

全市19个考点为中心,半径800米范围内空域。

三、管制航空器类型

所有未经许可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四、临时空域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时段的管控区内,禁止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涉及高考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咸宁市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批准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后,可组织飞行。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反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相关责任主体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一审:余惠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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