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操静文 通讯员 陈梦瑶)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用生命守护生命,将名字永远镌刻在咸宁这片热土上。今天,让我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追忆这些见义勇为的牺牲人员,缅怀他们的英勇事迹,传承他们的崇高精神。
胡国涛:青春定格,义举永存
胡国涛,男,2007年9月生,生前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居民。
2025年8月,结束高考的他来咸宁探亲。8月15日,在淦河支流严洲村殷家贩段,同行的男孩不慎落入深水区,生命危在旦夕。胡国涛没有丝毫犹豫,纵身入水。然而,深潭的低温让他体力迅速耗尽,最终不幸溺亡。
2025年12月,咸宁市委政法委对其见义勇为行为予以通报表扬。
刘刚:退伍不褪色,英雄永不朽
刘刚,男,1978年12月生,生前系咸安区退役军人。
1999年10月1日下午,在咸安区马桥镇探亲的他,突遇一名男孩落水。他顾不上脱衣,便毅然跳入湍急的河水中。他几经周折,终于抓住孩子的小手,推向河中停靠的小船。然而,用力过猛,他的头顶撞到船底,孩子再次跌落水中。他强忍疼痛,再次钻入水中,终于将孩子托出水面。但自己却因头部受伤、体力耗尽,被无情河水卷走。
1999年11月,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追授刘刚“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张征海:赤胆忠心,热血铸警魂
张征海,男,1958年10月生,生前系赤壁市公安局蒲纺总厂公安处干警。
1995年10月14日凌晨,在蒲纺总厂铁路道口附近围捕持枪歹徒的行动中,他冲锋在前,毫不退缩。面对歹徒的疯狂射击,他毫不畏惧,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被子弹击中肺部、心脏和肝部,因失血过多,内脏贯穿,抢救无效牺牲。
1995年11月,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张征海“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1995年1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张征海“特级英模”荣誉称号。
侯平平:青春热血,守护平安
侯平平,男,1971年8月生,生前系蒲圻纺织总厂公安处治安巡逻队员。
1995年10月14日凌晨,他与队友在桃花坪的两个街心公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在追捕一名逃跑的持枪歹徒时,歹徒突然回身连开四枪,他不幸中弹。中弹倒地的他,鲜血狂涌,但仍艰难地举起手指向歹徒逃走的方向。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英勇牺牲。
1995年11月,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侯平平“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1995年1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侯平平“特级英模”荣誉称号。
王洪海:勇追歹徒,浩气长存
王洪海,男,1971年4月出生,生前为赤壁市赤壁镇石头口社区居民。
2018年9月1日,他在赤壁街头看到有人盗窃电动车后逃跑,毫不犹豫地借了摩托车奋勇追赶。因追贼心切、车速过快,急刹车时不慎摔倒,头部重伤。虽经全力救治,但因伤势过重于2019年6月不幸离世。
2023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王洪海“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称号。
周元珍:毅然跃深水,舍身救孩童
周元珍,女,1976年5月出生,生前系赤壁市中伙铺镇南山寺村村民。
2002年7月18日,住南山寺村水库附近的两名孩童在水库嬉戏时不慎落水。她看到后,毅然跳入水中奋力救人,终因体力耗尽,不幸沉入水中献出了宝贵生命。
2003年3月,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周元珍“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包佳豪:少年英雄,舍己救人
包佳豪,男,1988年8月出生,生前系崇阳县白霓镇纸棚村八组人。
2005年6月3日下午,包佳豪放学后与同学在河边游玩时,一名同学不慎落水。他立即跳入水中,奋力将同学推向岸边。同学得救了,他却不幸遇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2006年11月,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追授包佳豪“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胡五爱:逆行火场,无畏担当
胡五爱,男,1963年12月出生,生前系通城县北港镇岭源村十二组村民。
2020年2月24日中午,听到村委会广播山火险情后,胡五爱立即骑上摩托车奔赴火场,与赶来的群众一同扑打山火。扑救过程中,风向突变,大火席卷而来,大火将他无情吞噬。后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用生命守护了集体财产和家园的安全。
2020年11月,咸宁市委政法委追授胡五爱“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石卫兵:逆行英雄,义无反顾
石卫兵,1978年6月出生,生前系崇阳县路口镇高田村五组村民。
2008年2月17日,高田村突发山火,在外打工回家过年的石卫兵前往扑救山火,他先制服了半山腰的火势,筋疲力尽之际,又毫不犹豫地冲向对面林场继续扑救。终因火势过大、疲劳过度,献身火海,用生命诠释了责任与担当。
2008年12月,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授予石卫兵“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洪波:挺身拦车,护佑他人
刘洪波,男,1981年8月出生,生前系通城县四庄乡华家村村民。
1999年10月22日晚,通城街头一辆大货车撞翻三轮车后企图逃逸。见此情景的刘洪波冲到车前,高举双手大声疾呼要求停车救人。肇事司机非但不停车,反而加速将其撞倒碾过,刘洪波当场牺牲。
2000年1月,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追授刘洪波“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朱金花:冰冷河水中,托起三个生命
朱金花,女,1966年11月出生,生前系通山县慈口乡北山村五组村民。
1998年12月19日下午,她所乘小船在富水河上突然漏水沉没。落入水中的朱金花不顾冰冷刺骨的河水,先后将三名落水女孩托上船板。孩子们得救了,她却因体力耗尽沉入水中,献出了生命。
1999年7月,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追授朱金花“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陈及时:人梯精神,青春不朽
陈及时,男,1990年3月出生,通山县九宫山镇横石村人,生前系长江大学2009级城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学生。
2009年10月24日下午,在长江荆州段宝塔湾,两名少年落水。陈及时与14名同学冒着生命危险手拉手组成“人链”救人。两名少年获救,而陈及时与另两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
2009年10月,教育部授予陈及时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等3名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邓涛: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邓涛,男,1993年1月出生,生前系通山县森林公安局横石派出所工作人员。
2018年12月20日上午,邓涛因公到通山县森林公安办事,遇行凶者胡某持刀行凶,邓涛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劝阻。在阻止行凶过程中,他被行凶者胡某刺中心脏,当场牺牲。
2019年3月,咸宁市委政法委追授邓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余盛庄:废墟救援,燃尽生命
余盛庄,男,1946年出生,生前系通山县公安局大畈派出所科员。
1999年2月24日,当地一处砖瓦窑突发坍塌,多名村民被埋。余盛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不顾个人安危徒手清理砖瓦、挖掘被困人员。在高强度连续救援中,他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因公牺牲。
1999年7月,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追授余盛庄“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英雄已逝,精神长存。
他们曾是父亲、儿子、兄弟,是平凡生活中的普通人。但在危险来临的那一刻,他们选择了无畏,选择了担当。
清明节,让我们向这些见义勇为的英雄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的名字,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他们的精神,将在鄂南大地上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愿英雄安息,精神永存!
一审:刘雕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