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编辑报道)2025年春节将至,农村地区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1月16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举办或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举办者或承办者须按照规定提前向所在地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备,并如实填报聚餐时间、规模、菜单、承办厨师及场地条件等关键信息,自觉接受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指导。
二、审慎择定承办服务主体
举办者应优先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操作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或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且经培训合格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可以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用于加工的场所要远离污染,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三、强化食品原料源头管控
在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进行食材查验。严防醇基燃料误饮误用事件发生;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或自制酒水流入餐桌;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慎用野生菌类、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不得加工制作供应生食海产品、冷加工糕点、鲜榨果蔬汁等高风险食品,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及不合格食品添加剂。
四、规范加工操作流程
1.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消毒。
2.做到生熟食品存放和切配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菜品烧熟煮透,当餐现吃现做,餐具清洗消毒等,保障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在8-60℃条件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应再加热至菜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才可供餐。
4.农村集体聚餐单次就餐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必须留样,宴席举办者应当将留样食品按品种分装在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在0-8℃下保存48小时。
五、倡导文明节约用餐
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办理酒席不攀比,按需备餐,杜绝浪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践行文明健康餐饮新风尚。
六、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聚餐活动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举办者或承办者须立即停止供餐,迅速组织救治,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15)报告,配合开展调查处置。
各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请广大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一审:余惠
二审:陈玲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