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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区房地产补贴政策升级 新增5000万元装修补贴助力安居

2026-01-09 18:04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张聪 通讯员 张标 方鼎)1月9日,市住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建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市城区实施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并新增装修补贴、鼓励团购商品房等举措,旨在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2026年在咸宁城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依据不同条件享受多项补贴:城区户籍家庭购买首套房补贴4万元,非首套房补贴2万元;咸宁市非城区户籍家庭补贴3万元,咸宁市外户籍家庭补贴4万元;市外务工、创业的返乡家庭补贴3万元;二孩家庭额外补贴3万元,三孩家庭额外补贴4万元;非城区户籍的老年人购房还可再获2万元额外补贴;来咸就业2年内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可分别享受2、4、6、10万元购房补贴。上述补贴政策,除多孩家庭补贴、人才补贴可相互叠加享受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此外,对购买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的购房人,市财政额外给予每套1万元补贴。简言之,在咸宁城区购房,最高可享受15万元的政府补贴。

本措施一大亮点是新增了针对新建商品住房的装修补贴。购房人在2026年内启动其名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装修,并于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的,可申请一次性装修补贴。具体标准为:委托具备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全屋装修的,每套补贴1万元;产权人自行装修(含委托“半包”装修)的,每套补贴0.8万元。装修补贴预算总额为5000万元,将按照“先到、先审、先得,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兑付。

新政策同时鼓励开展商品住房团购活动。市房地产协会将组织优质房企与各类单位进行供需对接,对一次性集中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将给予相应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此外,新政策还明确鼓励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以推动建筑业绿色智能转型和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自2024年11月城区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市场反响积极。截至目前,咸宁城区已发放购房补贴券4505张、涉及金额1.6亿元,有效促进了城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政策的升级,体现了咸宁市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决策部署的决心,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与多元化的支持措施,降低居民购房与安居成本,预期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想。

一审:金崇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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